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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旧小区”你关心的那些事~老旧小区改造您还需要知道这些(第十五期)

日期:2023-05-26 来源:北京住建委 责任编辑:陈曼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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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依据:关于“老旧小区”的那些事 ̄安小居将根据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为大家进行系列解答。
  第十五期 老旧小区改造您还需要知道这些
  1.老旧小区改造中居民需要配合做哪些工作?
  答:通过改造,提升了环境、规范了秩序、优化了服务功能、健全了长效管理,小区居住品质和管理都会大大提升。
  居民在改造中的义务,一方面是要配合改造整治,包括配合拆除违法建设、拆除护窗栏、治理开墙打洞等治理工作;配合实施抗震加固、节能改造、室内上下水改造等改造内容。特别是上下水改造期间,需要居民在改造的15-20天内主动克服如厕、做饭等居住生活不便,按照改造工程统一安排,完成入户改造,从而实现20年内不再受管道堵塞的困扰,实现生活用水水质改善。
  另一方面是要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缴纳物业费、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改造后小区进入良性管理轨道,改造成果也才能够维持得住。
  老旧小区改造是在政府组织和支持下,以居民为主体的共治共建活动,需要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到改造中来,既享受改造成果又需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发挥主人翁作用,共同建设幸福家园。
  2.小区的物管会是什么组织?
  物管会是业主组织的过渡形态,在一个小区没有条件成立业委会或者是业委会成立不起来,或者是业委会运行有问题情况下,可以成立物管会。物管会可以行使部分业委会的权利,目的就是临时组织发动群众协商议事,怎么修缮自己的房屋,怎么决定其他的事项,另外,物管会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要推进向业委会过渡。
  3.我们小区车棚,没人用的民房,现在被改造了,还引入了一些便民商业,为什么收益不归业主?
  因为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政府财政资金只涉及到基础类和完善类,为满足社区居民对于整体生活配套的需求,需引入社会资本对社区低效空间进行投资、改造、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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