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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30日起,41种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8%

日期:2024-03-28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范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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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自3月30日起,本市全面执行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及医保支付标准等相关政策,采购周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集采共计41种药品,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8%。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涵盖感染、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和慢性病用药,以及急抢救药、短缺药等重点药品。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来那度胺胶囊专利于2023年5月到期后,被及时纳入集采,每粒从平均约200元降至15元,患者每月可节约药费3880元左右,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治疗胃肠道疾病的雷贝拉唑口服常释剂型、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等3个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价格明显降低。治疗心律失常的胺碘酮注射剂、用于抢救休克的多巴胺注射剂、用于催产的缩宫素注射剂等5种短缺药品和急抢救药品,通过带量采购方式稳定企业预期,实现保障供应与合理降价的平衡。
  第九批国家集采共有262家企业的382个产品参与投标。205家企业的266个产品获得中选资格,其中包括200家国内药企的260个产品和5家国际药企的6个产品。集采中选率高,为患者减负效果好,实现了“降负担、促发展、保供应”的目标。
  3月23日至29日的过渡期内,本市医疗机构应完成中选药品品种、中选价格、医保支付标准及信息系统调整调试等相关工作,并可开始网上采购中选药品,提前做好倒库备货,严格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3月30日0时起,本市全面执行中选结果及医保支付标准等相关政策,采购周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完善日常监测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各医疗机构采购情况,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相关主管部门联动处置,形成市区两级上下配合、互相促进的局面,确保集采结果惠及广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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