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首页 > 新时代文明实践

门头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总队开展“保护消费权益,建立消费信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讲活动

日期:2023-03-02 来源:门头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责任编辑:陈曼芸

字号:

  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提高社区消费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倡导理性消费,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3月1日下午,门头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总队邀请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温雅超律师为城子街道向阳社区居民开展了“保护消费权益,建立消费信心”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讲活动,辖区居民共3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温律师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用具体案例说法的形式诠释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并就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进行重点的讲解和分析,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合理消费、安全消费的相关知识和技巧。同时重点向大家讲解了消费者九项基本权利,并提示如一旦出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可向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及时维护自身的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贴近群众需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内容充实,重点突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法律的了解和知晓率,提高了居民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得到了辖区居民的高度赞誉。

ICP 备案号:京ICP备 06033490号-1

主办单位:门头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运行管理:门头沟区文明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