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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失信案例

日期:2024-07-18 来源:门头沟融媒 责任编辑:范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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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案号:(2023)京0109执2240号
  立案时间:2023年07月13日
  失信被执行人:武燕杰
  年龄:38
  执行依据:(2022)京0109民初5004号
  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1401811985****1437
  户籍地: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兴海园**号楼**单元**
  执行法院: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武燕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武燕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中安鑫达京辉集团有限公司60 400元并支付违约金7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已履行金额10500元,未履行金额58099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案件基本信息:中安鑫达京辉集团有限公司与武燕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武燕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中安鑫达京辉集团有限公司60400元并支付违约金7500元。如果武燕杰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欢迎社会公众向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被执行人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联系举报电话:010-61868914
  来源: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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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门头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运行管理:门头沟区文明促进中心